代書過程概略如下:
一、簽約(簽約款~成交價10%):買賣雙方針對不動產買賣價款達成協議,對於買賣流程,價款給付方式,買賣條件以文字方式詳載於合約書上,並且雙方親自簽名蓋章,經代書見證簽約之程序。
二、用印(用印款~成交價10%):買賣雙方將報稅、過戶所需證明文件交付代書,代書並於增值稅申報書、契稅申報書、所有權移轉契約書(公契)、登記申請書上蓋好雙方印鑑章的手續,稱之為用印或備件。
用印流程應注意事項:
1簽約至用印約3~5日(有時會簽約跟用印同時完成)。
2聯絡買賣雙方用印時間、地點。
3由代書整理申報契稅及增值稅資料後送件。
4若買方需貸款,應於用印同時。
5請買方決定貸款銀行。
6由代書整理報稅及貸款資料後送件。
7銀行收件:審查、估價、對保、用印
三、完稅(完稅款~成交價10%):當稅單(增值稅及契稅)核發後,代書通知買賣雙方出面繳稅,買方並於同時支付完稅款項,此稱為完稅。
完稅流程應注意事項:
1核發稅單。
2通知雙方完稅時間、地點。
3繳納增值稅(現金1日內,支票3日內)。
4簽收完稅款。
5過戶、設定送件。
6權狀核發。
7銀行盡可能配合在稅款繳清同時領取設定文件。
8過戶、設定送件。
四、交屋(交屋款~成交價70%):買方支付尾款,賣方將房屋騰空移交給買方使用,並以現場點交方式為之。
交屋流程應注意事項:
1代書至地政機關領取核發之新權狀。
2產權登記完畢3日內通知買賣雙方交屋時間、地點。
3買方備齊尾款、代書費、規費、服務費。
4現場點交,完成手續。
5取回權狀、本票、鑰匙、搖控器、住戶規約。
6若買方有貸款而賣方無代償,於交屋前。
7通知賣方領取清償證明,交與代書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。
8塗銷登記完畢2日內通知買賣雙方交屋時間、地點。
上面所著名遞各項款項會因買方要求有所差異,現今很多都只支付1-2成款項,其餘用貸款,在交屋時補足。
至於代書費,一般收費約16000左右,如果沒貸款約12000左右,代書費是在交巫時代書一併收取,其他過戶相關遞費用,如監證費、規費、印花稅…等,代書都會憑單據收取,費用不多約幾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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