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記自用住宅地價稅省5倍(蘋果日報)



2007/03/12 10:43


買方負擔契稅 賣方付土增稅
去年下半年以來,房地產交投熱絡,無論買方、賣方都得支付一筆稅金給政府。買方必須支付契稅,賣方必須付土地增值稅,此外像房屋稅與地價稅,也是「有殼蝸牛」每年都逃不掉的負擔。


















節稅有道
財政部賦稅署督察黃瑞豐指出,契稅的計算方式,是依照房屋現值來課稅,房屋「現值」與房屋「市價」不同,通常房屋現值大約是房屋市價的3成左右。
舉例來說,消費者買了一棟市價300萬元的房子,那麼,房屋現值大約在100萬元左右,若要課6%契約,買方必須繳6萬元契稅給政府。





現值約市價3成
購屋者若要確定房屋現值,可以向賣方索取房屋稅的繳稅單,在繳稅單上可以查明房屋現值,乘上6%,就是買方買下這棟房子必須支付的契稅。
民眾若要節省契稅的負擔,可以運用「交換」房屋的方式來節稅,依稅法規定,若房屋移轉的性質屬於交換,契稅的稅率只有2%。舉實例來說,如果甲方與乙方交換房屋,那麼,契稅依房屋現值課2%,若2棟房子等值,直接課2%契稅,雙方都要繳稅。
如果2棟房子不等值,那麼,超出的部分,依買賣契稅6%課稅,由持有較高屋價的一方繳稅。









要主動更改用途
一旦成為有殼蝸牛,無論有沒有住在屋子,每年都要按期繳交房屋稅與地價稅。新購屋族必須要注意的是,如果是自用住宅,在買屋的同時,記得到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,更改房屋使用執照的「用途」,以免白白被課徵高稅率。
以房屋稅為例,一般住家的房屋稅率是1.2%,非營業非住家(如空屋)的房屋稅率為2%,營業用的房屋稅率為3%。如果新購屋者放棄自己的權利,沒有主動去更改稅率,稅捐單位會依照原有屋主的稅率,持續向你徵收高稅率。
地價稅也一樣,現有地價稅課稅標準分為一般土地與自用住宅兩種,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為0.2%,一般土地的地價稅率至少1%,差距高達5倍。
如果新購屋族不立即去稅捐單位更改稅率,也不要幻想稅捐單位會主動幫你省錢,對於不會積極爭取自己權利的人來說,每年就得傻傻地繳交高出5倍的地價稅金給政府。





過基準日賣方繳地價稅
買賣房屋除了買建物,同時也買了土地,依稅法規定,地價稅的基準日為每年的8月31日,8月31日的產權登記在誰名下,就由產權所有人繳交一整年的地價稅。
一般土地代書都很了解地價稅基準日,對於土地持分較多的房地產,或者大筆的土地買賣而言,一年的地價稅金不輕。房屋買賣也一樣,即使一般房屋所持分的土地並不多,但如果過戶的時間就在8月31日左右,賣方會希望儘快在8月31日以前過戶,買方則希望在8月31日以後再過戶。





房屋稅按月區分
至於房屋稅則按月區分,房屋所有權人持有幾個月,就繳幾個月的稅。如果房屋移轉時間落在月中,則以16日作為基準日,若16日以後再變更所有權,當月由賣方繳房屋稅;如果在1~15日變更所有權人,則由買方繳交房屋稅。
房屋稅分為3個級距,住家的稅率為1.2%,非住家非營業用的稅率是2%,營業用的房屋稅率為3%。許多店舖暫時空置,可將房屋更改為非住家非營業用,稅率即可由3%降至2%。
至於地價梲率則差距較大,剛向建商購買的新成屋,要記得去更改為自用住宅,稅率立刻降為0.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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